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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建筑工程学院政治学习制度

    2016-10-29 10:12:29           浏览数: 0

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政治理论学习,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及知识水平,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,特制定学院政治理论学习制度。

一、学院党委每学期对政治理论学习进行专题研究,提出原则性意见,根据校党委意见及中央、省委的精神,制定学期政治理论学习计划,明确学习重点、内容、时间安排、要求等。

二、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月集中学习一次。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,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,负责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、有关材料的准备及负责记录工作。教职工的政治学习,在学院党委领导下,党委成员负责组织实施。

三、政治理论学习内容,按照校党委宣传部的安排,主要是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;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,中央、省委及学校党委的有关指示、文件和规定;反腐倡廉相关政策、法规和影视资料;国内、国际的政治经济形势;有关法律法规;现代科学知识等。

四、教职工在学习形式上以集中学习研讨为主,辅之以重点篇章的自学,并根据条件采用讲座、电化教育、经验交流等各种形式深化理论学习。

五、每周四下午为教职工的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间。每次学习不得少于一小时。广大教职工要在注重基本理论和时事政策的学习的同时,根据各自工作的实际,学好相关学科的知识,着重提高自身素质,提高教书育人、服务育人、管理育人的能力。

六、严格考勤。集中学习时要做好考勤,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的,就事先请假。考勤结果可以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建筑工程学院党委
2016年5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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